关于廿三里街道竺阳路与武康路交叉口东南侧1-1~1-8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变更前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廿三里街道竺阳路与武康路交叉口东南侧1-1~1-8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会同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廿三里街道竺阳路与武康路交叉口东南侧1-1~1-8地块位于廿三里街道,竺阳路与武康路交叉口,共包括8个地块(1-1~1-8地块),地块外东侧为在建廿三里街道麻车塘幼儿园,南侧隔道路为麻车塘村村民住宅,西侧隔武康路为在建玖悦府(住宅),北侧隔竺阳路为义乌市玖丰织带有限公司。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20.167024°,北纬29.350858°,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114.56m2。根据《义乌市2019年度集地券第六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浙土字(330782)j[2019]-0005号),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批准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根据《义乌市廿三里竺阳路与武康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规划条件》(义规条件[2020]0207~0214号),该地块规划批准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地块原为农用地,现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b1、r2)。
二、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土壤司关于部长信箱来信“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等三个办理单的答复》、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2020年6月24日)等相关文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廿三里街道竺阳路与武康路交叉口东南侧1-1~1-8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b1、r2),可作为商业、居住用地(b1、r2)使用,可不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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