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亭镇黄林山1号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义亭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义亭镇黄林山1号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义亭镇黄林山1号地块位于义乌市义亭镇政府西侧,地块北侧隔望月路为义乌市富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义乌市奕佳胶带有限公司、义乌市振莱织带有限公司、义亭镇诗兵饰品厂、义乌市义亭镇绿环涂料厂、义乌市义亭佳得日用品厂、义乌市飞跃仿真植物有限公司,西侧为隔亭上路为车站村民居、在建工地,南侧为在建工地,东侧为道路、商住楼、浙江华阳箱包皮件有限公司、义亭镇政府。地块占地面积212269m2。地块中心桩号(东经119°57'5.39",北纬29°14'0.78")。
义亭镇黄林山1号地块历史上西南面为车站村,主要为民居、商铺、火车站配套粮库、物料仓库等,其他区域基本为农田, 2000年左右地块内企业陆续开始建设生产,主要为工艺品厂、机械制造厂、服装箱包厂、食品厂等,2006年地块内企业基本建设完全,直至2020年年底地块内除西南面车站村、粮库附近未拆除,其他区域企业基本拆除为空地,拆除空地上均为本项目建筑垃圾,不存在外来填土,粮库等仓储已停止使用、搬空。因地块所在区域规划调整,现地块拟开发用于商业、居住建筑及配套用房。
二、点位布设及检测因子情况
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5个土壤采样点及4个地下水采样点,对照点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点位4个。每个采样点采集 4-5个不同取样深度的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379个(包括现场平行16个),根据地块历史污染风险情况、现场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初步判断,并结合现场pid、xrf的快筛检测结果,供筛选出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164个(包括现场平行16个),采集地下水样品9个(包括现场平行1个),送检实验室地下水样品9个(包括现场平行1个)。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55项,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ph、总铬、锌、锑、石油烃c10-c40(5项)。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 项)、voc(27 项)、svocs(11 项)、ph、总硬度(以 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性酚类、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及特征污染物总铬、锌、锑、石油烃c10-c40(4项)。
三、土壤监测结果评价
本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其他各因子(除总铬、锌)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污染因子总铬、锌检测结果均低于《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标准。
四、地下水监测结果评价
地下水各样品中ph、总硬度(以 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性酚类、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胺、苯并[a]芘、苯并[b]荧蒽、萘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ⅳ类标准要求。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2-氯苯酚、硝基苯、苯并[a]蒽、䓛、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 h]蒽、苯胺可以达到上海市地下水执行标准值。总铬符合荷兰地下水限值标准。
五、结论
综上所述,义亭镇黄林山1号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可用于商业、居住建筑及配套用房,本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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