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商务区二期城北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补充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金融商务区二期城北路北侧地块已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并已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会同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金融商务区二期城北路北侧地块位于义乌市春风大道西侧、城北路北侧;地块中心桩号(东经120°7'9.89",北纬29°19'38.01")。
地块历史上企业包括星峰彩印厂、三力印刷厂、高丽工艺品厂、蒙特日用品有限公司、义乌市伟昌工贸有限公司、义乌市老头牌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永春针织有限公司等,地块上的企业污染相对最严重的为浙江义乌永春针织有限公司,属于印染地块;其余企业为非重污染企业,污染相对较轻。现地块拟开发为商服、住宅、公园与绿地。
二、已有检测结果及分析
该地块于2019年12月开始进场开挖。2020年7月底现场踏勘时,地块已经全部开挖,开挖深度为6米—10米,大部分主体结构已建成,地块已不具备采样条件,因此只能从原有历史企业污染源分析结合原浙江义乌永春针织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地下水检测数据等,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根据对地块内曾有企业的原料、工艺、污染物进行分析,地块内污染最严重的企业为浙江义乌永春针织有限公司;其余企业为非重污染企业,污染相对较轻,可能产生的有毒物质主要为油墨中的有机物,土壤中下渗的可能性较小,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可能性较低。
从原浙江义乌永春针织有限公司地块的监测结果看,各监测点土壤中污染物(45 项基本项目)和锑、石油烃c10~c40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监测值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标准,场地符合住宅用地要求。各监测点的地下水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考虑地块土壤底部有沙土的流动性,在下游的点位(长航物流所在地)的土壤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因子也均能达到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结论
从整个地块上的企业分析,因地块土层性质一致,若浙江义乌永春针织有限公司所在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不产生污染,则其他企业的地块基本对土壤和地下水也不会产生污染。所以,推测金融商务区二期城北路北侧地块土壤可以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可以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附件金融商务区二期城北路北侧地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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